原标题:【商品检验】出口乙醇检验监管要求解读
乙醇,别名酒精,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分子式为C2H6O。
食品级乙醇一般最高浓度为95%,工业纯浓度一般为95%~99%,还有一种特殊用途的双脱醛无水乙醇,最高纯度可达99.9%。作为乙醇的重要生产和出口国之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乙醇的中港危险品出口检验监管要求。
基本性质
1.基本特性
乙醇在常温常压下是一种易挥发的无色透明液体,水溶液具有酒香气味,并略带刺激性;能与水以任意比例互溶,也能与氯仿、乙醚、甲醇、丙酮和其他多数有机溶剂混溶。
2.化学特性
乙醇最明显的危险性质就是易燃,与空气的混合气容易发生爆炸危险。此外,乙醇能与活泼金属发生化学反应,还能发生取代、酯化以及催化氧化反应等。
3.主要用途
乙醇在化学工业、医疗卫生、食品工业、农业生产等领域都有广泛的用途,可用于制造醋酸、饮料、香精、染料、燃料等,医疗上常用体积分数为70%~75%的乙醇作消毒剂。
由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需求,近两年酒精消毒液类产品的出口量增长明显,中港危险品出口海关需要按照出口危险化学品的检验要求对其进行监管。
小贴士:按危险货物运输有关规定,酒精消毒湿巾(非消毒液)应划入4.1类易燃固体(含有易燃液体的固体,联合国编号为3175),中港危险品货运海关按照出口危险货物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
小知识:为什么用75%的酒精消毒?
75%浓度的酒精可以使微生物外壳的蛋白质脱水而使其失去活性,可以有效杀灭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念珠菌等多种细菌,杀菌率达99.9%。酒精浓度过高或过低,都会导致杀菌作用减弱。
乙醇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第2568项危险化学品,品名为乙醇(无水),别名为无水酒精,CAS号为64-17-5。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要求,出口前应向海关申报危险化学品产地检验和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检验鉴定合格取得电子底账和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后方可报关出口。
特别提醒:
乙醇因其与水及多数有机溶剂间良好的互溶性,可被广泛用作黏合剂、涂料、化妆品、油墨、液体制剂等的常用溶剂。中港危化品出口企业出口上述产品时,应特别关注所用溶剂是否属于易燃液体,如通过危险特性分类鉴别试验确认其符合《危险化学品目录》第2828项(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的判定准则,则应按照出口危险化学品的要求申报。
1.危险类别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TDG)规定,乙醇的联合国编号为1170,危险货物类别为3(易燃液体),包装类别因其浓度导致危险程度的差异,分为Ⅱ类、Ⅲ类包装。
特殊规定:
144:按体积占比计算乙醇含量不大于24%的水溶液,不受规章范本的限制,可按普通货物运输。
223:若危险特性测试时不满足第3类易燃液体的定义标准,也不符合其他危险种类定义标准的,不受规章范本的限制,可按普通货物运输。
有限数量:当包装类别为II类的乙醇所用内包装不超过1L、包装类别为Ⅲ类所用内包装不超过5L时,可按照有限数量运输要求进行运输。
2.出口乙醇生产企业申报产地检验时需提供的单证材料包括:
(1)《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
(2)《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产品及国际规章豁免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的除外);
(3)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4)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安全数据单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3.出口乙醇的检验内容
(1)产品的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等是否符合有关国际公约、国际规则、输入国家或地区技术法规标准、海关总署指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2)产品包装上是否有危险公示标签,是否随附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国际公约、国际规则,输入国家或地区技术法规标准、海关总署指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特别提醒:
用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乙醇,还应符合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
4.出口乙醇常见包装类型
图|出口乙醇常见包装类型
上图依次为闭口塑料罐、闭口塑料桶、中型散装容器、散装运输(包括ISOTANK罐)形式的包装。
5.出口乙醇包装重点检验内容(散装除外)
(1)申请信息及实际使用包装上标记的危险类别或项别与规章范本(TDG)危险货物一览表的一致性。
(2)中港危险品货代容器的包装类别应等于或高于盛装的危险货物要求的包装类别,例如当出口乙醇要求的包装类别为Ⅲ类时,实际可使用II类或Ⅲ类危险货物包装盛装。
(3)选用的容器应与所装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可能与危险货物接触的包装容器、密封件、吸附材料等都不得发生任何影响容器强度及发生危险的化学反应。
(4)中港危化品出口包装件外表应清洁,不允许有残留物、污染或渗漏。
(5)内装的危险货物不得撒漏在容器外表面、内外容器之间。
(6)包装件单件净重不得超过规章范本和相应运输方式《国际危规》中规定的重量,也不得超过包装容器通过性能检验测试允许的最大毛重。
(7)乙醇应灌装至容器容积的98%以下。
中港危险品货运空运的特殊要求
(1)盛装液体的包装容器,包括内包装,应能经受住95KPa以上的内压力而不渗漏。
(2)中港危险品货代如为减少内装危险货物释放的气体造成的内压力而在包装容器上安装排气孔,需经航空主管部门批准。
(3)使用组合包装时,内容器的封闭口不能倒置。在外包装上应标有明显的表示作业方向的标识。
(4)中港危化品出口需要提供每个包装容器的气密试验合格报告。
6.标签样例
危险公示标签
危险货物运输标签
包装未张贴危险公示标签
不合格案例 1
不合格案例 2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组合包装的内包装撒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免责声明:除非特别注明,得一国际中港危险品货运网所载内容及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本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稿件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如有侵权及其他需求,请您将相关资质证明和您的权利要求发送至miki@gotonecargo.com 得一国际中港危险品货代网工作人员会尽快回复处理!如转载本站资讯,及原创文章,请注明出处。
扫一扫 加微信给您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