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文了解液体散装化学品
什么是散装化学品?
散装液体化学品具体是指温度为37.8℃,蒸汽压不超过0.28MPa的液体石油化工品和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并经过对火灾危险性、健康危险性、水危险性、空气污染危险性和反应危险性评价列入《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IBC CODE)第十七章的液体物质和按有毒液体物质的分类准则进行污染危害评估列入《MARPOL73/78公约》附则Ⅱ中的危险品运输物质。
危险品货运散装化学品货物的危害
一、易燃
很多散化的闭杯闪点低于23℃,甚至低于18℃,也就是说属于IMDG分类的中闪点或低闪点的易燃液体危险品海运货物。
根据国家规定,凡闪点28℃(闭杯)以下的易燃液体为一级易燃液体。
二、腐蚀性强
酸、碱类中的很多危险品海运货物,不仅皮肤接触后会产生严重损伤,而且对危险品运输货舱结构材料也会有严重的腐蚀。
三、毒性
一般情况下,把吞咽、吸入或蒸气刺激皮肤、眼睛黏膜,又能起毒害作用的物质当作有毒物质,具体是否作为有毒物,可以査阅危险品出口国际危规。
散化船船员不但要保护危险品货运货物不被污染造成货损,也要注意液货舱及其管路的水密性、气密性,注意避免接触透气管路所排放出来的有毒气体对自身的危害。
四、反应性
液体散装化学品与危险品运输舱室或构件的反应性:如果舱室装货不当,会造成舱毁或者货损,甚至二者同时发生。
有毒液体物质的分类
对散装有毒液体物质的分类主要是指按MARPOL73/78公约附则Ⅱ分类。以散装形式危险化学品海运运输并受 MARPOL73/78公约附则Ⅱ约束的有毒液体物质。
MARPOL73/78公约04修正案把有毒液体物质分为4类,即X类、Y类、Z类和OS类。
X类(危害性最大,污染最严重):这类有毒液体物质,如在洗舱或装卸作业中排放入海,将对海洋资源或人类健康产生重大危害,因此禁止排放入海。
Y类(危害性较大,污染较严重):这类有毒液体物质,如在洗舱或装卸作业中排放入海,将对海洋资源或人类健康产生危害,或对海上休憩环境或其他合法利用造成损害,因此严格限量排放入海。
Z类(危害性较小,污染较小):这类有毒液体物质,如在洗舱或装卸作业中排放入海,将对海洋资源或人类健康产生较小危害,因此限量排放入海。
OS类(其他物质,没有危害):经评定不属于上述三类范围的物质,且目前这些物质如在洗舱或装卸作业中排放入海,不会对海洋资源、人类健康、海上休憩环境或其他合法利用产生危害。仅含有这类物质的舱底水、压载水、其他残余物或混合物的排放,不必符合本附则的任何要求。
载运散装化学品船舶应持有的危险化学品海运证书
载运IBC规则第十七章“最低要求一览表”中列名货物的船舶,应持有《国际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适装证书(COF)》证书并在化学品海运出口适装表中列明。
装运第十八章列名的化学品,不适用于《规则》,但“Z”类排放的危险化学品海运货物受《MARPOL73/78》附则Ⅱ的约束,应备有《国际防止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证书(NLS)》证书并在附录中列明。
根据 MARPOL公约附则II第14条的规定,载运X类、Y类或Z类货物船舶均应配备经主管机关认可的《程序和布置手册》。
根据 MARPOL73/78公约附则Ⅱ第15条的要求,载运有毒液体物质的船舶,应持有危险品出口《货物记录簿》,记载有毒液体物质的作业。
根据IBC规则第15章“特殊要求”中“用添加剂稳定货物”的规定,载运在第17章“O”栏中所列举货物的船舶,船方“应备有添加剂制造厂提供的保护证书,航行期间保存在船上”,即船方应持有化学品海运出口《液态危险货物添加剂证明》或称《抑制剂证书》。
根据 MARPOL73/78公约附则Ⅱ第17条的规定,每艘150总吨及以上经核准载运散装有毒液体物质的船舶,需在船上备有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
载运油类和类油物质的危险品出口船舶还应持有《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或油轮船东互保协会的P&I证书。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为每年的2月20日至次年的2月20日,有效起始日期常因船舶新建、改换船旗、船东而改变。
危险品海运散装液体化学品船舶安全防护设备
防护设备的组成、功能与数量:包括大围裙、有长袖的特别手套、适用的鞋袜、用抗化学性材料制成的连衣裤工作服以及贴肉护目镜和/或面罩等。用于保护人身的衣服和设备应围罩人体全身皮肤,使全部人体受到保护。套数应足够,但至少有4套。
安全设备的组成:
(1)自给式空气呼吸器1具(不使用储存的氧气)
(2)保护服、长靴、手套和贴肉护目镜
(3)配有腰带的能承受所载货物影响的防火救生绳索
(4)防爆灯
数量:当危险品货运船舶载运有毒货品时,船上应有足够数量(至少3套)安全设备,每套设备应保证使人员能进入充满气体的舱室并在舱室内工作至少20分钟。(摘自宁波海事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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