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确认物品危险性质的法律规定。我国确认物品危险性质的法规有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 6944—86)、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 l2268—90),以及各种运输方式的《危规》及其《危险货物品名表》。
2)关于
危险品运输包装的法律规定。我国有关
危险品运输包装的法规主要有:
① 国家标准《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l2463—90)。
② 交道部部标准《公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基本要求和性能试验》(JT 0017—88)。
③ 国家标准《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GB 11806—90)。
④ 各种运输方式的《危规》。
3)关于危险品运输包装标志和标签的法律规定。我国现有关于运输包装标志的法律规定如下:
① 国家标准《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 6388—86)。
② 国家标淮《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l91—2000)。
③ 国家标淮《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l90—90)。
④ 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安全标签》(GBl5258—94)。
⑤ 国家标准《气瓶颜色标记》(GB 7144—99)。
⑥ 各种运输方式的《危规》。
4)关于危险品运载工具的法律规定。目前,我国已制定或适用的关于危险品运载工具的法律规定及国际惯例有:
① 国家标准《轻质燃油油罐汽车通用技术条件》(GB 9419—88)。
② 国家劳动部《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
③ 中国船级社《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
④ 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
⑤ 国际航运公会《油轮安全指南》。
⑥ 各种运输方式的《危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