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DS制作、编写如何规范?
出处:www.gotonecargo.com 分类:常见问题 发布:2014/12/18 16:33:40
摘要:MSDS的编写规范,引用标准,使用要求。
MSDS 应按产品进口国的法律规定与要求编写。编写时,要考虑到各国,甚至各州(美国),对化学产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不同。同时一些数据或名录也会经常变化(例如:ACGIH每年一次公布新的接触阈值,NTP每两年一次公布新的致癌物质名录),而这些差异和变化造成了对进口化学品的 MSDS 编写要求不同。所以使得编制符合要求的MSDS更为困难。同时美、欧等发达国家的法律对环境和职业健康的要求极为严格,在化学品的国际贸易中,客户常常在购买化学品前,向供应商索取MSDS。供应商遵照法律的要求,会及时提供符合客户所在国法律法规要求的MSDS。SGS可以根据欧盟委员会关于化学品和制剂的指令2001/58/EC和美国的(29 CFR 1910.1200)要求签发安全技术说明书。
MSDS编写规范
因应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要求,MSDS文档有多种不同的格式,主要的有ISO版本(国际通用版本)、EEC版本(欧盟)、OSHA版本(美国)、ANSI版本(美国)、WHMIS(加拿大)等,当然还有中文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General rules for preparation of chemical safety data sheet(CSDS)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的内容和编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化学品,包括化学单质、化合物和混合物,不适用于民用受控消费品、以科学研究为目的的少量样品和国家另有规定的特殊危险化学品。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3690-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6944-86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T15098-94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简称UN RTDG)
《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道部颁布)1995年
3.内容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包括以下十六部分内容。
3.1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chemical product and company identification)
主要标明化学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应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
3.2 成分/组成信息(composition/information on ingredients)
标明该化学品是纯化学品还是混合物。纯化学品,应给出其化学品名称或商品名和通用名。混合物,应给出危害性组分的浓度或浓度范围。
无论是纯化学品还是混合物,如果其中包含有害性组分,则应给出化学文摘索引登记号(CAS号)。
3.3 危险性概述(haxards summarizing)
简要概述本化学品最重要的危害和效应,主要包括:
危害类别、侵入途径、健康危害、环境危害、燃爆危险等信息。
3.4 急救措施(first-aid measures)
指作业人员意外的受到伤害时,所需采取的现场自救或互救的简要处理方法,包括:
眼睛接触、皮肤接触、吸入、食入的急救措施。
3.5 消防措施(fire-fighting measures)
主要表示化学品的物理和化学特殊危险性,适合灭火介质,不合适的灭火介质以及消防人员个体防护等方面的信息,包括:
危险特性、灭火介质和方法,灭火注意事项等。
3.6 泄露应急处理(accidental release measures)
指化学品泄露后现场可采用的简单有效的应急措施、注意事项和消除方法,包括:
应急行动、应急人员防护、环保措施、消除方法等内容。
3.7 操作处置与储存(handling and storage)
主要是指化学品操作处置和安全储存方面的信息资料,包括:
操作处置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安全储存条件和注意事项。
3.8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exposure controls/personal protection)
在生产、操作处置、搬运和使用化学品的作业过程中,为保护作业人员免受化学品危害而采取的防护方法和手段。包括:
最高容许浓度、工程控制、呼吸系统防护、眼睛防护、身体防护、手防护、其他防护要求。
3.9 理化特性(physical and chemical properties)
主要描述化学品的外观及理化性质等方面的信息,包括:
外观与性状、ph值、沸点、熔点、相对密度(水=1)、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饱和蒸气压、燃烧热、临界温度、临界压力、辛醇/水分配系数、闪点、引燃温度、爆炸极限、溶解性、主要用途和其他一些特殊理化性质。
3.10 稳定性和反应性(stability and reactivity)
主要叙述化学品的稳定性和反应活性方面的信息,包括:稳定性、禁配物、应避免接触的条件、聚合危害、分解产物。
3.11 毒理学资料(toxicological information)
提供化学品的毒理学信息,包括:
不同接触方式的急性毒性(LD50、LD50)、刺激性、致敏性、亚急性和慢性毒性,致突变性、致畸性、致癌性等。
3.12 生态学资料(ecological information)
主要陈述化学品的环境生态效应、行为和转归,包括:生物效应(如LD50、LD50)、生物降解性、生物富集、环境迁移及其他有害的环境影响等。
3.13 废弃处置(disposal)
是指对被化学品污染的包装和无使用价值的化学品的安全处理方法,包括废弃处置方法和注意事项。
3.14 运输信息(transport information)
主要是指国内、国际化学品包装、运输的要求及运输规定的分类和编号,包括:
危险货物编号、包装类别、包装标志、包装方法、UN编号及运输注意事项等。
3.15 法规信息(regulatory information)
主要是化学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条款和标准。
3.16 其他信息(other information)
主要提供其他对安全有重要意义的信息,包括:
参考文献、填表时间、填表部门、数据审核单位等。
4 编写和使用要求
4.1 编写要求
安全技术说明书规定的十六大项内容在编写时不能随意删除或合并,其顺序不可随便变更。各项目填写的要求、边界和层次,按“填写指南”进行。其中十六大项为必须填,而每个小项可有三种选择,标明[A]项者,为必须填;标明[B]项者,此项若无数据,应写明无数据原因(如无资料、无意义);标明[C]项者,若无数据,此项可略。
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正文应采用简捷、明了、通俗易懂的规范汉字表述。数字资料要准确可靠,系统全面。
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从该化学品的制作之日算起,每五年更新一次,若发现新的危害性,在有关信息发布后的半年内,生产企业必须对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进行修订。
4.2 种类
安全技术说明书采用“一个品种一卡”的方式编写,同类物、同系物的技术说明书不能互相替代;混合物要填写有害性组分及其含量范围。所填数据应是可靠和有依据的。一种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害性时,要综合表述其主、次危害性以及急救、防护措施。
4.3 使用
安全技术说明书由化学品的生产供应企业编印,在交付商品时提供给用户,作为为用户的一种服务随商品在市场上流通。
化学品的用户在接收使用化学品时,要认真阅读技术说明书,了解和掌握化学品的危险性,并根据使用的情形制订安全操作规程,选用合适的防护器具,培训作业人员。
4.4 资料的可靠性
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数值和资料要准确可靠,选用的参考资料要有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