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于2014年10月14日印发了《关于加强
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
该意见涉及严格危险品运输市场准入、强化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推进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监管队伍建设、严肃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以及建立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六大方面。从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推进风险管控、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监管队伍建设、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建立长效机制等六个方面入手,坚决遏制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严格市场准入
针对危险品运输准入门槛低的现状,交通运输部将严格企业准入、运输工具准入、从业人员准入管理。2015年年底前,暂停审批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做好“挂而不管、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安全责任不落实车辆的清理,实现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全部车辆公司化经营。自2015年1月1日起,无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险品罐车,依法不予通过年审,并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2017年年底前,暂停审批内河水路油品、化学品运输单船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起,长江干线全面禁止单壳化学品船、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危险品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率达到70%。
危险品运输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的,限期予以整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仍未达标的企业新增运力和扩大经营范围。对于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的驾驶员,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三年内不予重新核发。
重要信息跨区域跨部门共享
《意见》明确,强化监督管理,严格危险货物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接入管理,港口危险品罐区、码头等要做到监测监控全覆盖。推进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细化落实重大风险源安全管控责任制,建立风险源数据库。完善道路水路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纳入地方政府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意见》要求,建立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法规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和信息化应用,加强区域和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将充分发挥全国道路危险品运输联网联控信息系统的管控作用,加快推进长江危险品运输、港口危险品码头和港口危险品罐区监测监控等信息系统建设和完善,加强物联网、车联网、船联网等关键技术的应用。建设全国重点监管企业、车船、人员信息数据库;积极推进道路水路危险品运输重要信息与路网、通航信息以及相关重要监督管理信息跨区域、跨部门的共享。